女星隋棠於2月7日被樓下鄰居指控小孩製造噪音,報警提告而引發社會討論。隔日,隋棠在臉書發文,以1900字向大眾說明與鄰居間的來往情況。(詳情見隋棠遭控是惡鄰?!避免大樓噪音面面觀)
千金買房,萬金買鄰,台灣因地狹人稠,房屋之間經常比鄰而居,公寓大樓林立,加上個人生活習慣的不同,對於鄰居產生的噪音該如何處理,以及容易忽略或未曾留意過的居家噪音源有哪些?與鄰居溝通無效又該如何應對呢?
不可不知,居家隱藏的噪音源
除了一般所知的小孩哭鬧、腳步聲、打球聲等因小孩不可控和大人生活習慣所產生的噪音外,還有哪些隱藏的噪音呢?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秘書長廖鉑霆老師列舉了以下三點,方便大家進行檢查:
1.洗烘衣機
多數家庭會選擇在全家人都洗好澡後再將髒衣服放進洗衣機中清洗烘乾,洗衣機運作的聲音在夜深人靜時就會特別明顯,尤其偶爾會加上外套拉鍊,金屬的碰撞聲更加清楚可聞。
也有人會選擇將洗衣機放在浴室裡,但多數大樓的上下樓層衛浴間在同樣位置,若機台本身不穩,高速脫水時左右晃動,在夜晚運作便會對樓下主臥的住戶造成困擾。廖鉑霆老師指出,日本的習慣是不在晚上洗衣服,多數日本旅社也倡導半夜不洗衣、放水,為的就是避免鄰里被這些聲音打擾,呼籲台灣社區也可向住戶進行相關的宣導。

2.加壓馬達
高樓層住戶也經常會受到馬達運轉聲的影響,一般抽水馬達會設置於地下室,但要運送到高樓層便需要在屋頂設置加壓馬達以利送水。
和洗衣機相同,白天時或許並不明顯,但夜晚環境音減弱時,如有晚歸住戶用水便會成為潛在噪音,因此廖老師建議住戶可在馬達下加裝墊片等隔音措施,來降低馬達運轉產生的聲音。
3.灑水系統
由於多數消防車雲梯高度不足,消防法規規定,11樓以上、地板面積大於30.25坪之樓層須裝置自動灑水設備,但多數住戶會選擇加裝一層天花板將灑水管線進行遮蓋,針對此現象,廖老師說明,這樣的措施很有可能會導致「打鼓效應」,兩層天花板之間如同一面鼓,樓上的腳步聲、物品掉落聲等就如同打鼓一般,將聲音放大後傳導到樓下,建議可在天花板之間加上防噪隔音措施,以改善此現象。
和惡鄰正面對決?專家建議這樣做
面對鄰居產生的噪音,多數人會選擇直接找出造成噪音的住戶進行交流談判,但在物業一行服務十多年的張先生表示,不贊同住戶與住戶之間直接溝通,擅自前往他人家敲門容易造成困擾,最好能透過社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協助出面進行調解,倘若住戶間已直接進行對話,管委會便不方便主動介入。
倘若溝通仍然無效,應如何處理呢?法律上將噪音分為兩大類,一為直接由環保局依據噪音管制法,針對如夜間施工、聚眾喝酒喧嘩等持續性噪音進行分貝測量後依情節開罰;二為由警察機關依其他法規處理的非持續性噪音,如鄰居喧鬧、寵物吠叫等,即屬於此類。
申訴管道以及相關法規
1.請管委會/警察依法開罰:
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若鄰居製造噪音而屢勸不聽,可向警察舉發,警察到場後,確認情節可依法開罰,但通常會先以規勸為主,倘若警察到場多次處理未果,才會進行罰鍰。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若是公寓大廈之住戶,也可以透過管委會出面,勸導鄰居降低噪音。但若鄰居對此仍不予裡會,可由管委會報請警察機關開罰。
2.遭惡意檢舉時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953號民事判決:「『噪音』之認定,應以是否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決定,而非單憑當事人主觀喜惡或感受為認定。」
反之,若遇到「敏感」的鄰居,對於細微的聲響便堅稱為噪音並不停檢舉,甚至提出訴訟,也不用擔心,以上法規可供參考。

「我們大樓曾經有住13樓的住戶堅持自己會聽到地下室變電箱的聲音,檢舉好幾次,甚至自己出錢裝隔音設備,最後發現是他自家冰箱運轉的聲音。」廖老師在採訪時說起這件趣事。他認為,面對這樣的事件,除了人與人之間多加溝通外,找出噪音來源對症下藥也是良方,如有小孩的家庭在地板加裝軟墊、矽膠墊等,鄰居間也互相體諒,相信能以更加平和的方式解決衝突。